2021年11月25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(2021年版)的通知》,这是自原卫生部、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出台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》以来的首次修订。2021年12月2日,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县域内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召开了“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培训会”,《目录》延续了原有的五个类别和特征,增加了分类的管理要求、收集方式、满足相应条件下的豁免管理等内容。
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水平,实现了医疗废物处置的无害化、减量化、科学化,对维护人民健康、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
通讯员: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皮小伟